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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港航气象台(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30 日   来源: 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单位名称舟山市港航气象台(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法定代表人傅娜
住所  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百川道12号四楼
开办资金(万元)19.68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19.39期末数(万元)19.09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国家建设和社会生活提供专业气象服务。舟山港域、岛际航线、保税区锚地供油的专业专项气象服务,港航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服务,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港航气象监测系统建设、维护和保障。(涉及资质许可项目需持有资质证书开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900MB0340937F举办单位舟山市气象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5年度,我单位在舟山市气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2025年度,舟山市港航气象台(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忠诚为民、精准及时、创新奉献”的气象优良传统,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以严的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气象服务中,始终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深化落实“三服务”工作,主动对接,实地获取舟山涉海、涉港和涉航等气象服务需求,不断优化系列化港航气象服务产品,进一步做好分港区、油品加注、客运航线等各类海洋气象服务。2025年度,我单位积极服务地方发展,不断提升七大港区、岛际交通航线、锚地供油等精细化服务水平,助力宁波舟山国际航运中心排名跃升至全球第七。据不完全统计,年内8级、9级各条主要交通航线分别增加作业天数30~52天、8~17天。同时,不断深化气象数字化建设,以智提质,赋能发展新质生产力。成功投用专业气象服务手机版(含强天气快报自动预警),涉航、涉港高影响天气实时自动预警能力显著提升,持续推进海上供油智慧化气象服务系统场景应用。完成专业服务新平台需求规划,组织编制《“海天一体”舟山海事气象智慧协同服务系统》及十五五《舟山市海上交通安全精准管控精细气象支撑体系》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大假日期间,与市海事指挥中心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推动精细化气象服务融入海事业务,保障了重点时段海上交通作业安全。主动走访港航部门、综保区、发改委、海事局等单位,形成《舟山区域港口相关布局现状及规划》调研成果,推动气象服务在多领域、多场景的创新应用,持续提升气象服务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回顾2025年的工作,我单位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1)业务服务范围覆盖面较窄,潜在市场开发不足;(2)服务产品创新不足,数智化产品利用率有待提高,跨部门转化能力不足;(3)预报产品的时空精度上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与需求仍有一定差距。
四、下一步打算(1)加快服务产品转型升级。重点推进系统开发与对接,逐步构建基于作业阈值的海洋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体系,提升预报精细化、产品多元化与跨部门转化能力。(2)立足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新需求,主动对接,加强与各级单位合作,联合提升舟山海洋经济气象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3)继续推进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岗位配置,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5年02月24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变更。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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