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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委编办“三点发力”做好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13 日   来源: 普陀区委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的有关要求,普陀区委编办重响应、抓质量、强运用,推进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提质增效。

一、以“提前谋划”为出发点,准确把握工作重心。迅速召开全办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中央编委印发的《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委编办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通知》准确把握办法和文件精神内涵,充分认识此项工作重要性,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党的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拟定相关通知,明确时间节点、报告内容、报告形式和工作要求,同时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精神,报告设置为表格条目式并每项备注详细说明,使报告内容更具针对性、条理性和实用性。

二、以“统筹推进”为着力点,严格把关工作质量。下发文件通知,要求全区各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全面自查本部门2023年度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于规定时间内向区委编委报告。明确专人负责,要求各主管部门上报工作联络员,本着“一事一员”的原则,建立工作联络群,方便后续“一对多”、“一对一”开展要求通知、问题答疑、报告催交等工作。规范报告提交流程,要求部门正式报送前需先报编办预审核,编办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机构编制批复文件等,对报告内容的详实性和准确度进行检查。对有出入的情况及时与部门沟通核实并督促修改完善。

三、以“结果运用”为落脚点,切实把控工作实效建立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分析研判机制。一是开展内容核实,结合每年部门质效评估、区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对相应部门上一年度所上报的重要事项内容进行核实。对虚报瞒报的部门暂停办理其当年度机构编制事项申请,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做好线索挖掘,通过对执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机构编制批复情况、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整改情况等模块内容的分析研判,将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作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重要线索来源。实现群策群力,高度重视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工作中具有在更大范围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意见建议,逐条分析其实用性和可行性,并将相关结果逐个反馈对应部门,实现报告双方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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