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委编办多措并举做好编制使用申报审核工作,进一步提升编制使用效益,推动人员队伍结构优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印发一个管理办法,明确用编原则性。出台《普陀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用编相关原则。一是总体空编原则。用编单位应满足本单位有空余编制且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编制总数内人员不超编。二是适度空编原则。考虑到区四套班子领导、部门将退实职领导等情况,各党政部门需适度留有空编。三是年度申报原则。实行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申报管理,要求单位强化人员力量统筹调配,一次性申报第二年度编制使用计划,除发生非预期性减员、机构编制事项变动、新增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再另行追加编制使用计划。
二、审好一次历史台账,树立用编严肃性。建立用编前置审查制度,将机构编制历史问题整改情况和实名制数据维护情况作为编制使用的前置环节。一方面逐条梳理用编部门机构编制历史问题台账,根据时间节点和整改要求检查落实情况,对发现应整改未整改的,暂停受理编制使用申请,下发机构编制督办单并抄送纪检、组织等相关部门。另一方面把编制使用申请与实名制数据审核结合起来,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数据及时更新。编办在受理编制申请业务前,同步审核实名制数据更新维护情况,实名制数据未完成更新的,暂停受理并督促单位及时更新维护实名制信息。
三、制定一份工作章程,推动用编规范性。出台《普陀区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工作规范与流程》,提升用编核准的规范性。一是事先沟通。主管部门在申报用编前,需与区委编办就编制空缺情况、用编理由、岗位要求、进人方式等方面进行口头沟通,对于明显不符合要求的部门直接答复,节省人力资源。二是统一申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需由主管部门经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申报。三是意见征求。用编核准建议方案需就用编进人方式、专业要求、聘用岗位和意向人选转任条件等方面征求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意见,从源头强化人员管理。
四、形成一张分析表格,确保用编科学性。科学设计分析表格,针对全区及用编部门人员结构展开研究,提升用编的精准性。一是严控总量。预估全年自然减员总量,结合军转、士官等安置情况确定增量用编总规模,确保全区在编人员数量保持稳定。二是重点保障。将有限的编制资源大力保障三个“一号工程”、科技人才强区和行政执法改革等重点领域,集中力量干大事。三是深入分析。从年龄、专业、性别、退休等方面对用编部门开展分析研究,结合单位申请诉求研判编制使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如年龄、学历等结构是否急需优化,专业人员是否满足工作日常需要,是否近几年未新增工作人员等,进一步提升编制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