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是浙江省最东部、舟山群岛最北部的海岛县,有“一分岛礁九九海”之说。由于海岛地处偏远,岛屿分散,岛上群众对“上优质园”的美好期盼与社会供给“不适小”之间的矛盾仍然存在,教育资源共享性差、专业人才短缺、体制机制创新相对滞后等问题日益凸显。今年以来,嵊泗县委编办牢牢把握省级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改革创新配套政策试点机遇,先试先行,以布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为突破口,构建“一盘棋统筹全局、一平台资源共享、一张网管理保障”的“三个一”办园新模式,把公平和质量贯穿学前教育发展的全过程,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一是下好“一盘棋”统筹规划,实现全域学前教育公办化。落实县城区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工作,整合唯一一家民办幼儿园,把在园幼儿整体纳入县菜园镇实验幼儿园,并将县菜园镇实验幼儿园由登记设立公办幼儿园调整为审批设立公办幼儿园,经费由乡镇财政补助调整为县财政全额补助,实现全域学前教育公办化。统筹事业编制存量,优先保障学前教育发展需求,采用事业编制+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控制数的互补形式,明确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量,并实行动态调整。严格落实“两教一保”的编制配备标准,对审批设立的公办园,区分等级园性质,县中心幼儿园专任教师以1:2标准保障,其他审批设立的公办园和乡镇登记设立的公办园专任教师按1:1.5的事业编制进行保障。专任教师编制的余缺部分和保育员编制通过核定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的数量进行全面补足,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编制保障结构。
二是筑牢“一平台”共建共享,有力推动学前教育“共同体”蓬勃发展。以“一体打造,合作共建,协同发展”的理念,推进学前教育共同体建设,搭建校园合作平台,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辐射和引领作用。根据县域公办幼儿园“3+4”规划布局,落实3家审批设立的公办园与4家乡镇公办园帮扶结队的学前教育共同体建设,把乡镇公办园的事业编制统一集中划归共同体主体园,探索实现主体园和乡镇园人员流动新模式,鼓励支持从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中选派优秀骨干教师,通过派驻管理、挂职、支教等方式,到登记设立的公办幼儿园任职任教、指导帮扶,不断缩小乡镇间、区域间、园际间教育差距。
三是密织“一张网”规范管理,全方位保障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权益。制定出台《嵊泗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总量包含事业编制数和劳动合同制教职工控制数。结合海岛教育的特殊性和编外人员招录难的实际,食堂、保洁、安保等后勤服务保障人员纳入全县编外聘用人员总量管理,但不计入合同制教职工总量控制及管理范围。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工资,由58600增加至75910,相当于在编教师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90%。明确县属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增资资金由县财政全额保障;乡镇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增资资金由各乡(镇)财政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