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真实有效,促进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规定,舟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9月17日—9月26日在市本级开展了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经随机抽查,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舟山市图书馆(舟山海洋数字图书馆)、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国家海洋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省海洋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舟山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舟山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舟山市渔业检验检测中心、舟山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舟山市社会福利中心(舟山市儿童福利院)、舟山第二小学、舟山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舟山青少年活动中心、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等8家事业单位为第二批市本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单位。
本次抽查通过书面审查、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现场走访、网络监测等方式,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证书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经现场核查,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存在未按要求悬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问题;舟山市图书馆(舟山海洋数字图书馆)存在事业单位法人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舟山市社会福利中心(舟山市儿童福利院)存在受捐赠资金未全部公示、事业单位法人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舟山青少年活动中心存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丢失、未按规定悬挂、事业单位法人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舟山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存在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问题;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存在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问题;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国家海洋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省海洋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舟山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舟山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舟山市渔业检验检测中心、舟山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存在事业单位法人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舟山第二小学情况较好。
现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舟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