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真实有效,促进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规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经随机抽查,舟山市第一初级中学、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普陀山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舟山市第一初级中学、舟山市气象安全技术中心(舟山市防雷中心)、舟山市卫生监督所、舟山市文化馆、浙江省舟山市水产研究所等8家事业单位为第一批市本级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单位。
本次抽查通过书面审查、听取汇报、查阅档案、现场走访、网络监测等方式,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证书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经现场核查,舟山市卫生监督所、浙江省舟山市水产研究所等2家单位存在未按要求悬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问题,舟山市气象安全技术中心(舟山市防雷中心)、舟山市文化馆等2家单位存在事业单位法人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普陀山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存在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问题,舟山市第一初级中学、舟山市普陀山颐养院、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3家单位情况较好。现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舟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