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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多措并举 控编减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13日  来源: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福建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控编减编精神,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紧紧围绕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5年底,该省行政编制控制在中央核定的总量内,事业编制控制在2012年底基数范围内,并实现动态调整,优化结构。

    一、创新思路,加大机构编制精简和整合力度。该省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简政放权。通过行政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完善控编减编制度,强化规范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一是整合编制资源。全省各地撤并整合干部培训学校、培训中心、信息中心等事业单位,归并整合规模小、服务能力不足的事业单位。厦门市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将原按乡镇街道设置的20家国土资源管理所扩大服务范围,综合调整为9家国土资源管理所。二是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各地积极探索在机关后勤、园林绿化、学校医院等行业领域,推行后勤工作社会化服务。对公路、园林、市政、国有林场等用工较多的事业单位实行“管办分离”,核定管理层编制,对可由市场提供、社会承担的事务性、辅助性公共服务,不再核定编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完成。

    二、动态调剂,服务保障重点领域用编亟需。在严控数量的前提下,盘活存量,统筹调剂收回的编制资源,用于保障事关中心工作、全局工作和重大民生的用编亟需。福州市在教育系统探索聘用制,采取区、县挂钩协作方式,将山区结构性富余的教师聘用到城区学校,缓解城区教师用编压力。厦门市在市与区之间、区与区之间合理调剂事业编制基数,满足外来人口逐年增加和本市人口自然增长带来的相关编制用编需求。如结合工作需要,将厦门市食品卫生监管系统、教育系统等区级编制基数327名上收至市级,配合鼓浪屿提升整治工程,将市属履行市政管理、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和旅游质量监督管理等职责的三个机构下放至区,下放市级编制基数77名。宁德市预留“引才聚智”专项编制33人,实行人才引进单列管理,为引进人才创造条件。

    三、借势借力,增强控编减编合力。通过借机、借势、借力,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泉州市把落实控编减编工作情况纳入各县(市、区)2015年度绩效评估内容。龙岩市出台《行政编制、职数使用情况审计试行办法》,对当地行政编制、科级职数使用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审批编制和职数的重要依据。漳州市编办配合市审计局对市直机关机构编制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明确当年被效能问责3人次以上的单位予以适当核减人员编制。莆田市编办与组织、财政部门密切配合,明确在事业单位撤并整合和精简编制完成后,再放开人员调配,确保编制精简任务顺利完成。

    目前,该省正结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等,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两个不突破”,进一步巩固控编减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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