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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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6年05月20日  来源:事登局  浏览次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900472093137R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舟山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舟山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新区(市)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新区(市)财政票据印制及新区(市)行政事业单位(社团)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工作

   

舟山市海天大道681号6号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

王盛(兼)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舟山市财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

10

网上名称

舟山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从业人数

9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根据2014年1月20日出台的《舟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舟山市财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的批复》(舟编{2014}12号)的文件精神,我单位即日起由舟山市预算外管理中心变更为舟山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并任免了单位行政负责人,按<<细则>>规定于2014年4月30日办理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

2015年,市非税管理中心强化征收措施。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业务: 一、严格票据审核,确保源头控管。源头控收是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环节,以票管收是重要手段,我们从夯实征收管理、票据审核等基础性工作入手,坚持“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票款同步”的基本原则,严把非税收入票据领购、保管、发放、使用、核销关。及时纠正票据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了票据源头控制作用。 二、做好财政非税收入票据年度检查工作,确保票据按规定使用。对单位非税收入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对执收单位收费票据领、用、销、存情况全面审查的基础上,重点核销对收费票据所列项目和标准是否合规,审查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规范收费现象;票面金额汇总与缴入非税收入、截留资金的现象,严格监督执收单位收入上缴的情况。 三、严格资金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做好非税收入汇缴专户核算工作。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实现了非税收入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核算、缴库。提高收入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较好地满足了有关方面对非税收入信息的需要。 四、强化大厅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大厅是政府的窗口,为了把窗口服务搞好,我们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思想道德和机关作风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整体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报送日期:2016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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