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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政府工作运转 浙江18个省级协调机构被撤

发布日期: 2013年05月09日  来源:都市快报-杭州网  浏览次数: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调整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通知》,经过调整后,浙江共拥有176个省级议事协调机构,18个议事协调机构被撤销。

省政府的办事机构有组成单位、直属单位等,有时候,为了完成某项特殊性或临时性任务,必须得若干厅、委、办、局合作,这时就需要成立一个议事协调机构,由一位省级领导(省长、常务副省长、副省长等)挂帅,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省政府办公室指出,为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推动政府工作高效运转,省政府决定对现有省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

18个省级议事协调机构被撤销:

1.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

2.省支援西部地区工作领导小组;

3.省沪杭磁悬浮交通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4.省省外引进和浙商回归工作联席会议;

5.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联席会议;

6.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7.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领导小组;

8.省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组委会;

9.省属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

10.省铁路建设联席会议;

11.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

12.省“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

13.省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14.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15.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16.省清理公务员津贴补贴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17.省中心镇发展改革协调小组;

18.省政府金融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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