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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 2012年12月06日  来源: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一)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市本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核准发放;

(二)监督事业单位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依法处理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行为;

(三)依法保护已登记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

(四)组织全市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

(五)指导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绩效评估和年度报告工作;

(六)负责实施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域名的宣传、推广和注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域名注册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县(区)登记管理机关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八)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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