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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操作流程

发布日期: 2012年12月06日  来源:市委编办  浏览次数:


舟山市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操作流程

  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操作程序主要包括:申请设立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办理年度检验、申请证书补领、申请注销登记。其操作程序如下: 

办理设立登记操作程序:

  一、启动登记管理系统事业单位网上登记专用光盘,打开“AutoRun.exe”程序,单击对话框中“设立登记”选项。

  二、单击“注册”选项,填写有关信息进行用户注册。

  三、返回首页,单击“设立登记”选项,填入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单击“登录”。

  四、分别单击“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申请书”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书”选项,填写表格。

  五、设立登记需要提交下列文件(文件需制做成图像材料,并小于512K,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直接上传):

  (一)事业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二)事业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四)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五)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

  (六)住所证明;

  (七)相关的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

  (八)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六、单击“选择接收申报材料的登记管理机关”按纽,选择应报送的登记管理机关“舟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单击“确定”,再单击“提交”,完成设立登记的申报。

    七、提交登记材料后,要经常运行“事业单位专用光盘”,单击“查阅回复信息”选项,查看登记管理机关的“回复”信息。

  如接到登记管理机关修改意见的信息,应按意见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再次提交。

  八、当收到登记管理机关的“回复”信息为已核准登记后,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书”下载,打印一式二份。按要求签署意见,盖好事业单位和举办单位印章后,连同通过直接上传提交的设立登记材料的原件,以及设立登记公告费,在规定时间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手续。

  登记管理机关对提交的申请表格、证明材料复核无误后,即可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相关媒体报刊上发布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公告。

办理变更登记操作程序:  

  一、绑定事业单位网上登记专用光盘。

  (一)启动登记管理系统事业单位网上登记专用光盘,打开“AutoRun.exe”程序,单击对话框“绑定专用光盘”选项。

  (二)按要求填写对话框有关信息后,单击“填写完成”选项。

  (三)系统弹出确认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单击“确认”,完成“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的绑定。

  二、办理变更事项

  (一)再次启动登记管理系统事业单位网上登记专用光盘,打开“AutoRun.exe”程序,单击“申请变更登记”选项。

  (二)单击“网上申办变更登记”选项,输入“用户名”单击“登录”。

  (三)单击“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选项,填写表格。(办理两项以上变更登记时,先点击“请选择变更事项”下拉框选择需要变更的事项)

  (四)变更登记还需提交下列文件(文件需制做成图像材料,并小于512K,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直接上传):

     1、变更名称。提交审批机关名称变更的批准文件;

     2、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提交增加业务范围的有关文件;

     3、变更住所。提交新住所的证明文件;

     4、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新拟任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5、变更经费来源。提交改变经费来源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文件;

     6、变更开办资金。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变更举办单位。提交改变隶属关系的批准文件。

     (五)单击“选择接收申报材料的登记管理机关”按纽,选择应报送的登记管理机关“舟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单击“确定”,再单击“提交”,完成变更登记的申报。

   (六)提交变更登记材料后,要经常运行“事业单位专用光盘”,单击“查阅回复信息”选项,查看登记管理机关的“回复”信息。

  如接到登记管理机关修改意见的信息,应按意见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再次提交。

   (七)当收到登记管理机关的“回复”信息为已核准通过变更登记后,将所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下载,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应下载“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书”,打印一式二份,按要求签署意见,盖好事业单位和举办单位印章后,连同通过直接上传提交的变更登记材料的原件一起,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和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公告费,在规定时间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登记管理机关对提交的事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核无误后,即可换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相关媒体报刊上发布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公告。

    办理年度检验操作程序:

    一、未绑定“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的完成光盘绑定。

  二、当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要先办理变更登记,后办理年检。

  三、运行“事业单位专用光盘”弹出界面后,单击“办理年度检验”选项,在联网的状态下系统弹出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登录。

  四、单击“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选项,按要求填写表格。

  五、年检还需提交下列文件(文件需制做成图像材料,并小于512K,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直接上传)。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二)相关的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

     (三)本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

     (四) 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六、单击“选择接收申报材料的登记管理机关”按纽,选择应报送的登记管理机关“舟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单击“确定”,再单击“提交”,完成年检材料的申报。

  七、提交年检材料后,要经常运行“事业单位专用光盘”,单击“查阅回复信息”选项,查看登记管理机关的“回复”信息。

  如接到登记管理机关修改意见的信息,应按意见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再次提交。

  八、当收到登记管理机关的“回复”信息为已核准通过年检后,将所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下载,打印一式二份,按要求签署意见,盖好事业单位和举办单位印章后,连同通过直接上传提交的年检材料的原件一起,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登记管理机关对提交的年检报告书等相关材料复核无误后,即可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上粘贴“年检合格标记”,证书有效期延续至下一年度3月31日。

  九、事业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交年检材料,造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超过有效期而废止。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需要申请领取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申请领取新证书按照设立登记的程序办理。

 办理注销登记操作程序

    一、未绑定“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的完成光盘绑定。(绑定方法参照有关绑定专用光盘的内容)

    二、运行“事业单位专用光盘”自动弹出界面后,单击“办理注销登记”,在联网的状态下系统弹出登录页面。单击“网上申办注销登记”,输入“用户名”登录。

    三、单击“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选项,填写表格。

    四、办理注销登记还需提交下列文件(文件需制做成图像材料,并小于512K,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直接上传):

    (一)审批机关决定撤消的文件或被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责令解散的文件;

    (二)上级机关批准成立清理债权、债务的清算小组文件;

    (三)经清算小组确认的清理债权、债务完毕并且完税的清算报告(有审计报告者附审计报告);

    (四)发布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正副本原件。

    五、单击“选择接收申报材料的登记管理机关”按纽,选择应报送的登记管理机关“舟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单击“确定”,再单击“提交”,完成注销登记申报。

  六、提交申请注销登记材料后,要经常运行“事业单位专用光盘”,单击“查阅回复信息”选项,查看登记管理机关的“回复”信息。

  如接到登记管理机关修改意见的信息,应按意见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再次提交。

    七、当收到登记管理机关的“回复”信息为已核准注销登记后,将所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下载,打印一式二份,按要求签署意见,盖好事业单位和举办单位印章后,连同通过直接上传提交的年检材料的原件一起,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注销登记公告费,在规定时间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登记管理机关复核提交材料无误后,即在“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上签署同意注销意见,并按要求收缴被注销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并发布注销公告,该事业单位被依法注销。

    办理补发证书操作程序:

     一、未绑定“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的完成光盘绑定。(绑定方法参照有关绑定专用光盘的内容)

  二、在舟山日报上刊登证书遗失作废声明。

  三、运行“事业单位专用光盘”弹出界面后,单击“申请证书补领”,在联网的状态下系统弹出登录页面。单击“网上申办证书补领”,输入“用户名”登录。

  四、单击“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报告书”选项,填写表格。

  五、办理补发证书还需提交下列文件(文件需制做成图像材料,并小于512K,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直接上传):

   (一)现有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

  六、单击“选择接收申报材料的登记管理机关”按纽,选择应报送的登记管理机关“舟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单击“确定”,再单击“提交”,完成证书补领的申报。

  七、提交申请证书补领材料后,要经常运行“事业单位专用光盘”,单击“查阅回复信息”选项,查看登记管理机关的“回复”信息。

  如接到登记管理机关修改意见的信息,应按意见内容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再次提交。

  八、当收到登记管理机关的“回复”信息为已核准证书补领申请后,将所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下载,打印一式二份。按要求签署意见,盖好有关印章。连同通过直接上传提交的证书补领材料原件一起,携带补领证书公告费,在规定时间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补领证书手续。

  登记管理机关复核提交材料无误后,即可补发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有关报刋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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